青白江区组织学习《成都市河长制规定》
2023年10月9日,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成都市河长制规定》相关内容,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成都市河长制规定》从遵循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组织构架等方面对成都河长制管理划界定性,厘清了河长制和与行政管理体制的关系,进一步强调了河长制是领导制度、责任制度,完善了政府及有关部门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
会议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前进方向。
《成都市河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市出台的首部河长制政府规章,对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标志着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从“有章可循”转变到“有法可依”,也意味着为我们今后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前进方向。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按照《规定》中明确的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河流管理、保护、治理等相关职责,坚决扛牢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
2、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该《规定》共二十四条,每一条都充分结合了全市基层河长制工作实际经验,能够更加有效解决我们遇到的实际问题,会后,各级河长、各职能部门务必沉下身去,按照《规定》的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主动下基层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镇(街道)要将该《规定》立即传达到每位村级河长,将责任压实到每位村级河长,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3、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规定落地落实。
各河长联系单位要当好对应河长的参谋助手,深入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公众宣传力度,畅通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河湖渠道,让落实河长制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区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河长制的体制机制,善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不断加深我区河湖治理的幸福“成色”。
编辑:吴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