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助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这场培训班举行
增强履职履责能力和水平
助力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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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这场
《成都市河长制规定》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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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成都市河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增强履职履责能力和水平,助力公园城市示范区美丽幸福河湖建设,12月6日下午,四川天府新区办邀请市河长办宣讲组对《规定》做培训解读。市河长办宣讲组、新区河长办及12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各街道分管负责人、119个村(社区)书记,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四川天府新区河长办介绍了2023年新区河长制开展情况。市河长办主讲人围绕河长制的前世今生、《规定》重点条文、河长制促河长治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宣讲中,重点指出:
一是厘清河长制权力职责边界。《规定》对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河长职责、联络员单位职责作了明晰规定,明确工作内容,强调河长制是领导制度、责任制度,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的完善,而不是替代。
二是确保河湖管护体系全面覆盖。《规定》进一步明确建立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体系。同时在全省率先以规明确村级河长的设定原则、职责和经费保障。
三是搭建全民参与共治广阔平台。《规定》对民间河长进行肯定定义,明确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作为民间河长参与河长制工作,并对民间河长的参与方式、管理机制、权利义务进行规范。
市河长办宣讲组带队领导强调:
一是提升认识,正确处理好河长制与行政管理体制的关系。河长、河长办要深刻把握“首长负责、部门共治”原则,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要最大限度依靠《规定》调动各级党政部门积极性。
二是强化实践,正确处理好立规初衷与执行落实的关系。河长要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维护《规定》权威,做《规定》执行的表率,使《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是聚力护水,正确处理好官方治理与社会共治体系的关系。在《规定》的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加大对基层河湖管护体系的培育支持力度,强化与民间河长、志愿者、社会资源的联动,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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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