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禁渔禁捕” 筑牢“生态防线”

2024-03-13 15:49  来源: 成都河湖

春季禁渔期来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

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成都市全市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禁渔工作,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近日,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联合成华区农业和水务局、万年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沙河公园开展春季禁渔期知识宣传活动。活动中,全体人员一起回顾了长江流域禁渔以来水生态不断改善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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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我们春季禁渔的通告,3月1号起到6月30号是春季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活动,希望你们配合。”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通过张贴禁渔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向沿河商家及垂钓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自觉遵守春季禁渔规定的意识,通过广造声势,营造人人关心和保护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渔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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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将持续开展多形式禁捕、禁渔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禁渔政策知晓率,强化巡查力度,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春季禁渔及禁捕知识

1、禁渔范围

成都市全市天然水域。

2、禁渔内容

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因养殖或者其它特殊需要,在本市天然水域采捕国家、省重点保护濒危水生物种及其产品,以及有重要经济价值水生动物卵、苗种、怀卵亲体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采集捕捞。

3、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4、“春季禁渔”和“长江十年禁渔”区别

长江十年禁捕是一年四季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而每年春季禁渔是长江十年禁捕的特别保护期。在长江十年禁捕期间,市民可实行一人一杆一线、鱼钩钩尖不超过两个的娱乐性垂钓,但春季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包括娱乐性垂钓。如在此期间发现开展相关活动,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移交至公安机关。

来源: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

 

原标题:宣传“禁渔禁捕” 筑牢“生态防线”

编辑:毛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