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水“源”“清”流万家|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郫都)正式揭牌
6月3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郫都区人民法院、郫都区水务局、郫都区生态环境局、三道堰镇人民政府承办的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郫都)揭牌暨超大城市水源地司法保护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质化运行座谈会活动在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圆满落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郫都区人民法院、郫都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活动。
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郫都)坐落于郫都区柏条河畔,承载着为成都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建设管理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的职责使命。为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郫都区水务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水源保护的规划部署和政策要求,坚持能动履职、多方协同,构建“水生态保护、巡回审判、司法修复、法治宣教、科普教育、品牌保护”集成一体的六大功能,为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成都贡献水务力量。近年来,郫都区水务局以河长制工作为有力抓手,持续深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水美景秀公园城市新形态,本次基地揭牌运行,是区水务局提高全区水环境质量的有力保障,是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能力水平的关键举措。
在揭牌活动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立新,郫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金龙,郫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桂莲等领导,在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见证下,共同为基地进行揭牌。
张能副院长对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设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强调要推动对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实质运行,增强基地的实际效用和社会影响;推进协同共治,形成治理合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环资审判再上新台阶。
郫都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水务局、郫都生态环境局等水源地职能部门就基地实质化运行共同签署《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郫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郫都法院、都江堰法院、汶川法院、茂县法院作为取水河道上游法院,共同发布《超大城市水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备忘录》。
为更好的促进基地实质化运行,真正实现基地功能,与会人员开展了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天府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中。与会人员还实地调研了成都自来水六厂取水口,考察了取水口运行情况。
揭牌活动后,成都中院以超大城市水源地司法保护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质化运行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四川高院环资庭,成都中院环资庭,部分基层法院代表,以及郫都区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活动和研讨会。
座谈会上,与会基层法院围绕成都已建成的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的运行情况、经验做法、工作成果以及水源保护的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围绕新时代背景下超大城市水源地环境治理司法保障进行了主题发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高峰指出,必须秉持“滚石上山”的坚韧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修复机制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郫都区将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拓宽“河长制+”的多元协作外延,全力推动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发挥更大作用,保障一河碧水源清流远、泽被万家。
编辑:蒲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