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提级通报制度推进基层河长制提质增效
近日,四川省大邑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了近期县基层河长巡河履职和水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县河长办做了相关通报。近年来,大邑县为激励基层河长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成都市河长制规定》,县河长办优化完善《大邑县河长制工作通报制度》(以下简称“通报制度”),并将基层河长巡河职责和水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定期纳入政府常务会通报内容,同时将通报内容作为对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进而提升各街镇、县河长制责任部门单位对河长制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程度,推动基层河长履职提质增效。
强化思想认知,改善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截止到2024年6月,大邑县先后2次在县政府常务会上通报1-3月、4-5月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其中,2024年1-3月累计镇级河长1人次,村级河长7人次未按要求规范完成巡河任务;2024年4月累计镇级河长1人次,村级河长1人次未按要求规范完成巡河任务;2024年5月以来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均按要求规范完成巡河任务,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逐步改善。
强化奖惩并重,实行河长制差异化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结合当前工作任务,确定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分为日常工作情况通报、表扬通报和批评通报三种,对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水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内容作为日常工作情况通报,对河长履职不到位、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内容作为批评通报,对推进基层河长制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内容作为表扬通报,在县政府常务会上有效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强化履职尽责,多措并举督促问题整治。通过定期通报,督促各级河长、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履职尽责,持续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开展涉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重点加大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好河湖管理、保护、治理的相关职责。2024年,大邑县县、镇(街道)、村(社区)河长三级河长共巡河9911次,大邑县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共发现问题286个,完成处理268个,处理率93.71%。
强化智慧巡河,从严管理问题高效闭环。2024年县河长办通过成都e河长巡河系统等现代化手段严格督促各街镇及时响应、确保水环境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实现涉河问题快速通报与流转,形成了闭环管理的高效机制。目前,市河长办收集并交办水环境问题40个,已完成处理38个,流转处理中2个,正在积极对问题点位进行整改。水利部下发河湖遥感图斑问题75个,已核实销号不属实问题40个,目前剩余35个正在核实处理整改销号中。
强化宣传引导,多元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县河长办持续健全完善县河长制管理工作公众参与机制,将民间河长和环保社会组织对河长制工作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县河长制工作通报制度之中,对民间河长和环保社会组织巡河查河评估、第三方评估结果等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大邑县累计招募民间河长42名,对大邑县河湖巡查达662次,发现河湖问题572处,已整改完成493处,聘请第三方社会环保公益组织开展3次大邑县河长制工作第三方评估,共同推动了大邑县水体的治理与保护。
下一步,大邑县河长制工作将继续走深走实,用心守护大邑河湖,助力河流更加清澈、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原标题:大邑县:提级通报制度推进基层河长制提质增效
编辑:蒲智芳